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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同步,不得提前选择生源”

来源:陕西时报网作者:李子光更新时间:2021-04-18 22:24:4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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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就业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社会培训机构要认真调查和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补习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违法办学行为。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采取变相“掐”学生的高额物质奖励、虚假普及等非法手段吸引生源。

《通知》还要求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规模,每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以下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就业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较有效地缓解了“择校热”,为规范教育秩序、建设良好的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性,提高教育质量,现就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迟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辍学的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辍学适龄儿童就业登记表,认真落实共同担保工作机制,切实管理辍学儿童就业登记簿。 各地要认真调查和严厉调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补习班”等形式取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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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免除附近的入学规定。 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各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区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学校数量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间高质量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或者学区明确后,一定时期内应该比较稳定,在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教育资源不平衡的地方,要切实实施多所学校的切割,以随机派遣的方式入学。 小学通常采用注册入学,中学入学通常采用注册或对口直升机方法入学,根据强弱结合基本合理安排对口直升机中学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要规范各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考核许可地统一管理,坚决防止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以任何形式提前择校,冲击出生地招生秩序。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让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派遣的方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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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规范普通高校的招生行为。 各地要统一考虑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通就业招生规模基本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明确和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规范普通高校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法统一招生,严禁违规招生、“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严格公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将完整高质量的普通高校招生指标分配到中学政策中,确保名额分配比例在50%以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脆弱学校升入高质量高中的比例。 要规范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方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积极公开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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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中国考试改革,强调素质教育指导,努力提高命题质量,积极探索基于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模式,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指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制度,加强命题、试卷编制、运输、保管、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确定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员工职责。 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确定各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按规定程序严格复核。 截止到2019年5月底,各地要全面开展期中考试考试考试管理故障诊断,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风险,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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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特殊类型的招募。 继续缩小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到年停止各类特长生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平衡班级规定,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育要求,小学一年级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幼小衔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授课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 普通高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应当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注册,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判断。 严格规范公立普通高校“国际部”(或“国外课程班”)的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落实计划单列,录取分数符合该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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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健全以居住证为首要依据的转移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转移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执行考试政策。 办理儿童积分制入学的地方,应当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儿童可以进入。 流入地方公共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对符合条件的移居儿童开放,不让移居儿童集中在少数学校。 以公立学校为中心安排孩子就学,在公立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法来上民办学校。 将孩子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学习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统一安排。 入学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闻系统移交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的转移。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依法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上课。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和因公致残警察子女和其他各种优待抚恤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手续,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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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招生就业预警制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在常住人口中出现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出警告,合理引导家长期望,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比较有效地增加学位供给 对招生期间地区内存在的大班额学校进行警告,确保中小学开学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级额,坚决防止新的大班额的产生。 加强义务教育政府的保障责任,省级教育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高的地方政府的职责,增加公办学校的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政府向市场提出进行义务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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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随意招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以配合社会培训机构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种考试、使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结果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变相“掐”学生的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普及等不正当手段吸引生源。严禁任何学校征收或变相领取入学相关“捐赠补助金”。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试级说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积分班、快速慢车班。 中学学校严禁学生中高考成绩排名,推广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也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中高考成绩数据。 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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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执行说明责任。 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投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结束后,根据隶属关系,教育部门要组织排除各学校的业务,彻底查处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认真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合同约定、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当年停止招生、吊销学校许可证等处罚。 地方教育监督部门应当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监督学的日常监督范围,并及时监督各地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 对有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纳入教育部监督做好几个事项,指导地方认真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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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创造良好的气氛。 [/s2/]各地教育部门要与信息推进部门和相关机构合作,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当地入学政策,推进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 让广大家长充分认识近邻入学学生对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以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良好的品行、良好的习性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合理帮助孩子的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不盲目择校。 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推行建设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舆论传播招商引资,规范信息报道,总结宣传招生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推进高质量均衡快速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公平优质的教育创造条件。 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判断,搞好舆论诱惑,设定必要的转移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教育部: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同步,不得提前选择生源”

教育部事务局

2019年3月20日

标题:“教育部: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同步,不得提前选择生源”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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