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出台八条措施促进旅游消费  奖励旅行社组团来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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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省文化旅游厅官网消息,近日,省文化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发布《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项措施》,旨在加快全省旅游企业扩张复工,促进全省旅游消费和旅游发展。
增加财政支持
支持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扩大生产经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内旅行社企业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扩大全国旅游市场份额
参加团体旅游的省外游客将获得旅游专用券和星级酒店专用券。倡导省内旅行社和星级酒店积极推出适当的优惠措施,在接受优惠券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消费。
积极开展“陕西行”活动
各市(区)应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通过产品包装和价格捆绑的方式引入“优惠包装”和“大包装”。协调和推动航空公司/公司与旅行社的联合营销,吸引外省游客来陕西。
大力推进“陕西人去陕西旅游”活动
各市(区)应主动加强城市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推出更多优质、有吸引力的互利旅游推广措施;为省内居民开发一系列短途旅游产品,向公民发放旅游券(卡),鼓励旅游景区向游客发送免费入场券。
创新文化旅游消费商业模式
各市(区)要抓住夏秋旅游黄金时期的良好机遇,规划和推出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旅游经济和乡村旅游,将文化旅游消费嵌入各种消费场所,与文化旅游商家合作打造“身临其境”的文化旅游体验,创新文化旅游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
多渠道开展旅游促销活动
积极组织组团前往国内主要客源地进行旅游推广,组织各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在高铁及高铁沿线主要城市进行精准旅游推广,以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到陕西。充分利用“颤音”等网络平台和知名旅游网络,加大对全国各地旅游景点和旅游产品的在线推广,扩大陕西的旅游影响力。
加大奖励和补充力度
各市(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特殊奖励政策,奖励2020年8月至12月来陕西旅游的国内游客。省文化旅游厅将按照各城市向旅行社支付的奖励总额的比例提供补贴。同时,根据国家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的数据,对2020年8月至12月接待陕西省过夜游客成绩突出的前20家省级旅行社,按照最高30万元、最低5万元进行奖励。
不断提高旅游安全性和满意度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统筹疫情防控,促进旅游市场发展,增强防疫和应急能力。要收紧旅游安全的绳子,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夯实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工作。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主动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置工作,及时化解旅游矛盾和纠纷,展示陕西旅游业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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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陕新闻]陕西出台八条措施促进旅游消费  奖励旅行社组团来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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