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景区该免费不免最高罚50万元 不得胁迫旅游者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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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不得擅自变更,购物安排应当尊重游客意愿,景点应当免费...在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省政府提请审议的《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旅游服务和管理作出了多方面的规定。
根据草案,旅游景点应向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等开放。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免费不免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乘客同意,擅自转团;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或者服务的;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收受其他旅游经营者回扣的;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改变约定的接待计划或者暂停旅游服务活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组织和接待游客。
华商日报记者詹妮弗实习生王伟
编辑:杜明南
标题:(要闻)景区该免费不免最高罚50万元 不得胁迫旅游者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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