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公共场所禁烟写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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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禁烟写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彭放周瑛
从今年5月1日开始,《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这是32年来长沙第一部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与经济社会生活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湖南第一部关于促进文明行为的专业法规。 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由市人民政府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 另外,公共交通工具和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没有禁止吸烟行为的,由市人民政府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
标题:【时讯】公共场所禁烟写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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