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西安华清学府城绑架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分获死刑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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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西安9月9日电(记者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西安华清学府城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对某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 被告人赵某犯绑架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审理,被告人于年4月末企图与被告人赵某协商绑架华清学府城区内“乐博通”管理班中的女孩,并让某人在事件成立后向赵某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 暂时变更绑匪,绑架成功后,向受害者父母索要人民币10万元的赎金,然后残忍杀害受害者,隐藏了犯罪工具。
2019年6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说被告人让某无业,被告人赵某让某妻子家的亲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向某某、赵某某恐吓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违反刑法的,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2019年9月9日的法庭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人以勒索某、赵某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杀害被绑架人,犯罪手段残忍,结果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处罚。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谴责上述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和适用法律必须正确,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根据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结果及社会危害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绑架罪对被告人判处某人死刑,判处被告人赵某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的 判决后,两名被告表示各自平均上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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