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西安通报3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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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的违反介入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的专业整治工作,坚决推进正风肃纪的反腐败、加强警告教育、严格党的纪律, 西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目前调查的3名领导干部违反介入工程建设问题: 1.新城区政府原副区长、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兼)王小辉介入工程等。 年10月,王小辉收到某建筑企业总经理孔某150万元,利用职务的影响,帮助该企业向新城催缴企业工程剩余款项。 年初,王小辉利用职权,帮助某招标企业顺利中标幸福林带项目招标代理业务,领取该企业总经理“感谢费”3万美元。 王小辉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 年5月,王小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违纪收入被收缴。 年7月,王小辉犯了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9个月。
2 .原市秦岭事务副主任王聪林违规介入工程建设实施问题。 到年8月为止,王聪林在原户县县委常务委员会、副县长、原市秦岭担任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他人提供推进建设项目、项目审查、用地性质变更、容积率调整等项目的协助。 王聪明林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 2019年2月,王聪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违纪收入被收缴的2019年9月,王聪林犯了受贿罪,被判处6年徒刑和6个月监禁。
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党委原副书记张险峰插手干预工程款支付等问题。年5月至年初,张险峰在担任该企业副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集团企业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多次为他人在工程顺利施工、加快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3498万元;违规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好处,并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7.5万元。年12月,张险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聘解决,违纪所得被收缴;2019年12月,张险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西安市纪委监委)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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