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通报“十三行坠楼案”:死者被控制质问期间手脚滑脱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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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12月21日,年12月16日下午,男黄某从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488号大同坊9楼坠楼身亡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设立市、区两级联合专门机构展开侦查,要求检察机关尽快介入,目前,
/ h///S2 /,案件的基本情况
12月16日17时17分左右,越秀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德路大同坊北座对面的人行道上从楼上摔下。 接到报告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员赴现场,通知“120”医务人员出席。 在医务人员现场,明确了应该坠落的男性死亡。 经过初步调查,越秀警察依法立案侦查,17日对6名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这几天,专责小组深入开展了现场调查、上门调查、讯问证人、讯问嫌疑人、录像侦查和刑事检查鉴定等业务,案件情况基本明确。
二、相关人员的状况
(1)死者的情况
黄某(男,20岁),生前是人民南路新中国大厦亩服装店的员工,担任一德路大同坊9楼服装店仓库的配送员。
(二)嫌疑人的情况
1、许某,女,32岁,现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事发前为沐浴露店老板。
2、刘某荣,男,41岁,许某男朋友,现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事发前为天河区某餐厅法人代表。
3、张某矜,男,29岁,住在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区,事发前是代理司机。
4、来某甫,男,20岁,住广州市某酒吧职工宿舍,系事发前某酒吧保安。
5、甲某恒,男,18岁,旅居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为事发前某房地产企业保安。
6、吴某,男,29岁,住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是事发前的房地产保安,今年8月以来失业。
(三)相关人员
1、林某耀,男,22岁,沐浴露店工作人员。
2、朱某鹏,男,26岁,原亩服装店工作人员,案发前被解雇。
,初步调查情况
( )事件的原因。
12月15日,服装店老板得知员工黄某等人有盗窃服装店货物牟利的行为,并将其告知男友刘某荣。 刘某荣通过张某矜收集了甲某恒,收集了某甫、吴某等4人,询问并验证了黄某等是否偷卖了这家店的衣服。
)案件的经过。
据现场视频监控,12月16日14时至15时,许某、刘某荣、张某矜、来某甫、贾某恒、吴某6人相继抵达事件发生地大同坊。 15时21分,许某等人在9楼的服装店仓库所( 933段)发现了在仓库内工作的黄某,将其带到9楼的西阳厨房进行控制。 15时46分,另一家服装店的员工林某耀来到9楼,随后被带到9楼的东阳台控制,两侧阳台人员相互走动、交流。
据 嫌疑人称,在黄某等候提问期间,黄某承认刘某荣有盗窃店内货物的行为。 甲恒目睹了刘某荣在西阳台打拳,用脚踢黄某的腹部。 17点16分左右,进入西阳台的张某矜看到黄某的身体位于护栏外侧,双手抓住阳台玻璃护栏的前端,黄某手脚打滑坠毁。 据说守护黄某的吴某在阳台上翻手机。
电子勘查: 16时至17时02分,黄某仍用自己的手机与家人进行微信联系。
根据现场调查,9楼西阳台的玻璃护栏高114.8cm厘米,黄某身高169厘米。 护栏上发现2处相距5.6厘米的划伤,划伤方向为外向内侧,检测出黄某dna。 黄先生的身体部分撞到8楼阳台的护栏上部,身体漂移到护栏外侧,8楼阳台的护栏上部留下长42厘米的痕迹,痕迹对应外侧玻璃有3条擦伤,那里擦伤的痕迹是黄先生的 黄先生继续落在7楼,7楼阳台比9楼阳台突出140厘米,撞到7楼阳台护栏上端,留下擦伤,最后落在1楼地面。
12月19日,受遗属委托,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了尸检,解剖结论为:体表及体内未见道具、徒手等暴力打击所致的损伤特征。 体表及体内损伤具有外轻内重的优势,损伤可由巨大外力和较大平面相互作用在人体上一次形成。 损伤符合高坠形。 坠落地点主要为左顶枕部和左胸背左腰部,死亡为高坠落所致的重度颅脑损伤和多发性胸腹部脏器损伤。
)综合分解。
综合现场调查、尸检、解剖及物证检验情况,死者黄某越过9楼阳台护栏坠毁身亡。 警方正在对嫌疑人非法拘留黄某期间的殴打行为进行深入调查。
/ h///S2 /和其他相关问题
(/h/) (一)在网上有“上半身裸体的男性在角落被殴打”的视频中,对男性是死者黄○○进行了调查。 警方调查显示,录像中的男性不是死者黄某。 该视频于去年12月7日通过青岛新闻网微博id“金x信息信息”发布,与本案无关,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二)关于青岛新闻网微博id“无敌聪哥”的新闻调查情况是:“有个亲戚女孩,目睹受害者从楼上掉下来,丢下他的时候没有大叫,是被打死后被丢下了。” 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这条微博新闻是博主让某亲手编造传播的虚假新闻。 目前,詹姓因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
(三)关于网络传播,他说:“警察向家人要求签名确认是自杀。” 调查显示,黄某死亡后,公安机关向其家属签发了死亡通知书,让家属签名。 其中,死亡原因是“符合高坠死亡”。 根据《法医学现场学》,人体从高处通过自由落体运动坠落到地面和其他物体的过程称为高坠落,由此造成的死亡称为“高坠落死亡”。 家人拒绝签名后,通过社会交流从媒体发布了这一消息。
(四)关于黄某偷卖沐浴露店的行为。 据公安机关侦查,沐浴露服装店前工作人员朱某鹏供认,死者黄某曾两次与他人(在逃)偷店内货物,并按一定比例分赃。 12月16日16时54分至17时02分,死者也通过微信聊天告知家人发现了偷货物的行为。
(五)明明个别网友质疑嫌疑人许某被警察刑事拘留,为什么微博还在运行? 12月17日,警方对许某等6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后,6人在看守所内处于拘留状态,个人手机作为电子物证媒体,被警方依法拘留。 事实上,任何人只要掌握登录账号和密码,就可以对相关微博进行一系列的操作。
上面是这个事件的基本情况。 在此,我衷心感谢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公安的关心支持。 警察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要求,使人民群众在所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信息通报会相关记者关注问题整理】
1、青岛新闻网社广东分公司:事发现场有监控录像吗? 视频监控记录了什么样的事件过程? / S2// h /
:案发现场的中心区域是大同坊9楼的西阳台,该区域是监控录像的死角,周边和案发前后的时间段由死者、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警察提取。 录像记录了死者在9楼仓库工作的情况,以及嫌疑人和死者出入西阳台的情况。
2、青岛新闻网社广东分公司:此案中是否存在涉黑集团? 许等6名嫌疑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 S2// h /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部署深入开展了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方不会放过任何黑恶犯罪线索。 警方还没有报告与事件有关的,有具体指向的黑色线索。 警方欢迎广大群众主动提供举报线索。
根据目前的侦查情况,许某与刘某荣是情侣关系,其他4名嫌疑人由刘某荣通过其中的张某矜短暂称呼,并与许某互不认识。 这个案件还在调查中。
3、南方日报:在警方通报中,被父亲指认“死者黄○○被女上司殴打”的视频到底是什么视频? / S2// h /
:这个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流传着“裸体男子在角落被殴打”的视频,被称为黄某被殴打现场的视频,散布虚假,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经警方系统比对,证实录像中的男性不是死者黄某本人。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该视频于去年12月7日通过青岛新闻网微博id“金x信息信息”发布,并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这段录像与本案无关。
4、广州广播电台:嫌疑人许某及其男朋友有网络上的特殊背景吗? / S2// h /
:感谢媒体朋友和众多网民对事件的关注。 无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受到严厉打击。 此案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查明犯罪事实,追究法律责任。 经调查,许某是沐浴露店的老板,也是两家服装有限企业法人代表。 男朋友刘某荣是广州市餐厅法人代表。
5、南方都市报:警察在案件过程中是否被嫌疑人收购过? / S2// h /
:此事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局都受到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 整个侦查过程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不存在所谓“犯罪嫌疑人购买警察,干扰案件”的情况。 公安机关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过错责任查处解释责任,接受媒体、家属和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警方郑重声明,个别故意在网上制造、传播谣言,混淆视听,抹黑公安机关其他有意人员,警方将在取证后依法进行调查。
6、南方都市报:在网上死者黄某坠楼过程中受到威胁威胁的情况? / S2// h /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因听说死者黄某和他人偷了货物而被困,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荣在西阳台拳打脚踢,脚踢死者黄某的腹部。 许某在询问黄某的过程中表示仓库失去了1000件以上的高价值货物,表示要送到派出所。 在此期间,黄某也承认了偷窃物品的行为。 黄先生在坠楼发生的15分钟前通过微信告诉家人自己偷的。
7、广州日报:死者黄某为什么要爬阳台? 现场有谁,有多少人? 他们发现异常了吗? / S2// h /
:黄某爬阳台是通过现场痕迹鉴定的客观事实,但动机不清。 这里提供的是现场7层阳台比9层阳台突出140厘米,正好是死者坠落的路径。 死者在掉落中接触到8楼阳台的护栏上部,身体漂移到护栏外侧,因此有可能掉落到7楼阳台。
当时现场监视的张某矜和吴某嫌疑人,吴某一直在西阳台东角翻手机。 张某矜于17时14分35秒离开西阳台,1分11秒后返回西阳台,回来后发现黄某在阳台护栏外侧。
8、羊城晚报:死者黄某攀登的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有目击者吗? / S2// h /
:目前可以认定的是,张某矜嫌疑人从17时15分46秒返回西阳台至17时17分06秒之间从攀登到坠落的时间。 前嫌疑人张某矜和吴某都看到死者黄某的手抓着护栏玻璃,落地瞬间有监视和目击者。
[/s2/]9、羊城晚报:越秀警方第二次通报中指出“殴打打掉”是不真实的,为什么今天的通报中有殴打情节? / S2// h /
:越秀警方12月19日通报,已故同事林某耀向微信朋友圈透露的所谓“死者被殴打摔到大楼”的消息不实。 经过调查,林某耀承认没有目睹死者坠楼的过程。 林耀认识到自己发布不实消息的错误,在该微信的朋友圈发表了明确的消息。
标题:“广州警方通报“十三行坠楼案”:死者被控制质问期间手脚滑脱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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