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源反杀案王新元走出看守所,时隔8个月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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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报道,3月3日,检察机关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和《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不对涉及“湿源反杀案”的女家长王新元、赵印芝起诉。 3日11点,王新元离开看守所。 这是时隔8个月的王新元、赵印芝和女儿、儿子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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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日,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和《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湿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对王新元、赵印芝起诉。 为检察官向王新元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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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签署不起诉决定书和投递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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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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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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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所有手续后,我想起了从去年7月11日到现在的点滴滴王新元坐在椅子上,心情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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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日上午11点,王新元离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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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赵印芝已经重逢了。 我现在正在等他们的女儿从张家口回来。 我想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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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日,时隔8个月,王新元、赵印芝和女儿、儿子重逢。
(原题目“【独家图集】湿源反杀事件: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上的王新元一家团圆”)
标题:“河北涞源反杀案王新元走出看守所,时隔8个月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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