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卖酒而非援交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涉做伪证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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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者网综合】因中介卖淫事件,“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于今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公库16万元新台币(约3万元人民币)。 卖淫案件刚结束,她又面临伪证的指控。 台湾媒体12月29日报道,年末刘乔安被媒体爆料的是援交妹妹,她愤怒地将该媒体告上法庭,作为证人出庭,表示当时不是援交,而是向酒店“卖酒”。 但是,检方通过她的line对话记录等相关案件证,认定其涉嫌伪证,台北地方检察院29日以涉嫌伪证罪起诉她,要求其作出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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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乔安(资料图)
原名刘依函的刘乔安,年底被《周刊》爆料的是高级援交妹妹,高价十万元新台币,港男客高价三万元新台币,双方谈判半小时后仍因价格过高未达成交易。 于是,刘乔安在收到港男2000元新台币车马费后,脱下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离开。
这个过程被假扮妓女的《周刊》男记者秘密拍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起舆论的关注。
刘乔安说,《周刊》寻找了自己的女记者、狗仔队港籍的男性成员,各自的乔装娘“文静”和客人在自己身上设了局,将周刊上了法庭。 刘乔安当天谈到应《文静》的邀请卖酒,被设局报道为高级援交妹妹,认为《周刊》的这篇报道对她造成了伤害。 因为这是被《周刊》告发的。
台北地方检察院在调查中,传唤刘乔安作为证人出庭。 检方当天询问去酒店的动机时,她证实,正如《周刊》报道的那样,她不是援交,而是“卖酒”。 检方要求她在证人的笔录上签名。
检方后来传唤了许多《周刊》社长裴伟和写作记者,查阅刘乔安拍摄的电影,以及她和《周刊》女记者李姓之间的line对话记录,认定刘乔安去酒店卖酒的说法不真实。 这是因为另外以伪证罪进行了调查。
检方传唤刘乔安为被告后,刘乔安认罪并指出,只有被告知从事性交易,刘乔安才可能被否定。 台北地方检察院于12月29日以伪证罪起诉,要求法院进行简易判决。
标题:“自称是卖酒而非援交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涉做伪证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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