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分别被判7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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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彭宇华、李明哲对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判决,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复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 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 彭宇华、李明哲在法庭上表示不会按照判决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5月,被告人彭宇华在湖南省长沙市建立“两岸牵手”qq群,宣传国家政权思想,推动成员迅速发展。 同年9月,被告李明哲加入,逐渐成为中坚成员。 同年11月,彭宇华将“两岸牵手”改名为“包围中国”。 在与李明哲等人表达信息后,彭宇华制定了约2万字的“梅花计划”,建立政党,确立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最终目标,以互联网为载体,确立了覆盖全国的五级结构,提出了年达到100万成员的阶段目标。 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旭鹏、叶阳聪等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明确成员分工,彭宇华担任执行副经理,李明哲担任执行副经理。 年12月初,“环绕华南”qq群成立,李明哲担任该群的管理者、群主。 年以后,李明哲等人陆续建设了许多qq群,成员最多达2000人。 彭宇华、李明哲通过qq群等制作、传输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副本、书籍、录像等,煽动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 两名被告人利用建立的qq群,对比设定“包围”主题,组织小组成员炒作社会热点的事情。 李明哲还多次前往内地城市,参加当地集团成员等集会,传播批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在qq空期间,通过“脸书”、微信等社会交流网络平台,
从年下半年开始,被告彭宇华因与被告李明哲等矛盾等原因,逐渐淡出“包围中国”“看华南”系列群。 年2月以后,彭宇华停止维护和管理相关qq群,放弃宣传和实施“梅花计划”。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以推翻国家政权为目的,设立非法组织,策划推翻国家政权的计划、做法、程序,攻击宪法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已经成为国家政权的罪孽 公诉机关查明了彭宇华、李明哲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成立。 根据彭宇华、李明哲在国家政权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彭宇华系主要分子、李明哲系积极参与者。 彭宇华、李明哲在案发后,都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认罪、悔改、依法从轻处罚。 彭宇华应当终止犯罪行为,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彭宇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的近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代表共30人旁听了判决。
通过“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新闻网微博官方账号的全程视频播出了审判判决的实况。
判决结束后,根据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家属的请求,法院安排了两名被告人和家属分别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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