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重庆对程军等39人涉黑案宣判 “黑老大”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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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10月29日电(钟丽君王青)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9日宣布,参加被告人程军等39名犯罪组织、领导人、黑社会性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卖淫罪、卖淫合作罪、集体暴行罪、牺牲事件罪、非法拘禁罪、越国(边)环境犯罪。 一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60名群众旁听审判。 法院经过审理,从年10月开始,被告人程军在重庆市永川区西大街东方酒店开设赌场,采取积极撤回、接受攀附的方法,与被告人杨明山、毛雷、张磊、何克莱、陈洪、闪锦本、刘以刚等社会闲散人员 形成了以被告人程军为组织、领导,被告人杨明山、毛雷、陈洪、何克雷、刘以刚、闪锦本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张磊、徐兵、秦秀川、李朝东等通常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组织为了加强组织管理,派遣组织成员徐兵到多个赌场作为名义业主负责,制定了“不要引起争吵,事件发生后安静解决,检查后重则轻,统一口径”等不成文规则, 为了维持和扩大势力、影响和利益,该组织多次开展赌场开设、卖淫、集体暴行、聚集祭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非法蓄财300多万元期间,组织成员强迫借款,对别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这个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大众中产生了不利影响。
渝中区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程军作为黑社会性组织的组织、领导,其行为构成组织,指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的罪,对直接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依法由该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组织 被告人杨明山、何克雷、闪锦本、张磊、李朝东等参加黑社会性组织,其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的罪,分别对参加的赌场开设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牺牲事件罪、集体暴行罪、盗窃越国(边)罪等进行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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