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组织高考作弊者获利百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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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7日电(记者张素)年中国高考7日开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组织高考舞弊事件,司法部门宣布保障每个考生公平回答“人生一卷”。
这起高考舞弊事件,日前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根据事件,被告人何某豪是重庆市江津区的大学生,2019年中国高考前夕,他在网上发布了“助攻考试”广告,留下了联系方法,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支付了“报名费”。 何豪还通过网络联系了江西某大学的学生聂姓武。 高考期间,何姓豪、聂姓武与彭姓林(何姓豪同学)分工作弊。 何豪联系了传播问题和解题解答,聂姓武负责解题,彭姓林整理了问题,共同为12名考生完成了作弊行为。
2019年6月8日,警察得到线索去了何某豪、彭某林的一所学校,当场阻止了两人实施的作弊行为。 从12日到13日,3人因涉嫌组织考试舞弊被捕。 调查结果显示,何姓豪累计收到考生费用10200元(人民币,下同),被告人聂姓武分900元,被告人彭姓林分100元。 3人承认了事件后参加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承认了罪行并承认了处罚。 事件发生后,何姓豪及其家人支付所有赃物。
法院承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罪恶,综合悔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决: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何种豪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判处被告聂姓武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彭某林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判决后,三名被告没有人均上诉,该判决现在生效。 12名作弊的考生由当地教育管理部门依法认真解决。
“组织高考舞弊事件的判决是人民法院为坚决维持教育制度的公正性而作出的有力回答。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说。 另外,法律界人士在本案中观察到所有被告平均都有大学生身份,但这并不是将判决结果“在网上公开”。 其中一人尽管只受益100元,但被“判决2缓三”,人民法院表现出决不纵容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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