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多国专家认为亟需专门性立法遏制儿童线上性引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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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张舵)的许多国际专家近日在一次视频会议上表示,关于儿童的在线性引导问题,儿童的在线性引导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抑制,强烈要求专业性立法。
最近,由国际儿童法联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国际儿童保护热点问题系列研讨会”在网上召开,来自5个国家的8位专家从自己的行业就儿童在线性引导问题发表了专业见解,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发布的《网上儿童性剥削预防和处置平台业务指导》中,网上儿童性剥削以网络为媒介,具有某种交易特征,是指对儿童实施性侵犯的违法犯罪行为。 儿童在线性诱导是指南中列举的八项性剥削之一。
研究表明,63个国家对儿童性诱导问题颁布了专门的立法。 但是,在没有进行专业立法的国家,性指导只是其他性犯罪的预备行为,很难受到惩罚。 出席会议的专家认为,现在一般公众、法律实务界、甚至儿童法和刑法行业的专家对“性指导”的概念了解不多,各国需要填补这个行业的立法空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牛帅帅说,网络游戏、交友软件、论坛等新闻通信工具在性引导中起着重要作用,大部分性引导都在即时通信工具中实施。
她继续指出,具有性引导行为和阶段的性侵犯儿童事件表现出受害者人数广泛、受害者低龄化等优势。 性引导行为对受害儿童造成巨大伤害,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拍摄裸照,与侵害者裸聊,被胁迫的财产,对受害儿童身心的迅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对儿童性诱导行为的法律规制和干预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表示,认知儿童性诱导行为有助于提高公众观察儿童性诱导行为的意识,对防止儿童网络性虐待有积极意义 而且,对这个问题的关心也有助于填补儿童保护相关法律的空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主任荤丽华整理了中国儿童法律行业的迅速发展后指出中国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进展。
据蔡丽华介绍,近年来颁布并实施了关于保护儿童的新法律。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儿童权利的新条款。 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了解决虐待儿童和家庭暴力事件的比较政策。 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法》。 这些立法和政策对中国儿童法的框架很重要。
与会者还讨论了控制儿童在线性诱导问题的困难。 保加利亚整个互联网中心的协调负责人georgi apostolov指出,诱导儿童性和性虐待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何制定区分不同性剥削行为的法律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其次,由于现有的网络素养教育不足,性教育保守,孩子不能很好地识别和预防在线性剥削。
另外,georgi apostolov指出,良好详细的性诱导法本身不足以保护孩子,也需要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重视。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苏文颖儿童保护官从国际角度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说国际社会对儿童性虐待和剥削等专业用语的定义缺乏共识,因此比较研究几乎无法顺利展开,政策提倡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网络新闻全球化和各国有关部门进行跨国合作有一定难度等因素,因为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防止互联网性的诱导,所以引起了一定的执法真空。
与会者还活跃地讨论了儿童在线性诱导行为的特点等。 蔡丽华在致辞中说,在这许多纷杂的时代,人类社会面临着恐怖主义、地区冲突、环境污染、贫困等诸多挑战。 儿童是这些问题的受害者,也是处理这些问题的希望,希望国际儿童法联盟能为处理相关问题开展实用的活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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